当前位置:   亿利达通风设备有限公司 > 信阳当地今日热点

通风天窗【消防排烟天窗】质检合格出厂

更新时间:2024-11-15 12:05:39 浏览次数:7    公司名称: 亿利达通风设备有限公司

以下是:通风天窗【消防排烟天窗】质检合格出厂的产品参数
产品参数
产品价格380
发货期限电议
供货总量电议
运费说明电议
产地山东
品牌程谊
是否进口
以下是:通风天窗【消防排烟天窗】质检合格出厂的图文视频
通风天窗【消防排烟天窗】质检合格出厂
  • 通风天窗【消防排烟天窗】质检合格出厂
  • 通风天窗【消防排烟天窗】质检合格出厂
  • 通风天窗【消防排烟天窗】质检合格出厂
  • 通风天窗【消防排烟天窗】质检合格出厂
  • 通风天窗【消防排烟天窗】质检合格出厂
在河南省信阳市采买通风天窗【消防排烟天窗】质检合格出厂亿利达通风设备有限公司,无论您是个人用户还是企业采购,我们都将竭诚为您服务。品质保证,价格优惠,厂家直销,欢迎有需要的客户来电。联系人:刘子琦-18365950663,QQ:3401171891,地址:《长江路与外环路口路南发货到河南省 信阳市 浉河区、平桥区、罗山县、光山县、新县、商城县、固始县、潢川县、淮滨县、息县》。 河南省,信阳市 宋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因避宋太宗赵光义之讳,改义阳军为信阳军,称信阳军,领信阳、罗山2县,这是信阳作为地名在历史上的首次出现;1998年6月,设立地级信阳市。信阳历史文化特征兼具楚文化和中原文化,是中国南北地理、气候过渡带和豫楚文化融合区,是中华姓氏归宗朝祖和海内外客家人寻根探源之地。地处大别山革命老区核心区域,被誉为“红军的摇篮、将军的故乡”,又被誉为山水茶都、“中国毛尖之都”。是孙叔敖、春申君、司马光、郑成功等历史名人的故乡,孔子周游列国的终点。市境内有鸡公山、南湾湖、出山店水库、灵山寺、西九华山等风景名胜。

观看通风天窗【消防排烟天窗】质检合格出厂产品视频,让购买决策更有依据。产品优点和特点一目了然,助您明智选择。


以下是:通风天窗【消防排烟天窗】质检合格出厂的图文介绍
信阳三角型排烟天窗品牌背景图
亿利达通风设备有限公司

信阳三角型排烟天窗的详细介绍

品牌专营优良材质


坡屋顶天窗开窗建议使用双层钢化保温中空玻璃等节能材料,以提高整窗的保温隔热性能,玻璃要求具有良好的隔音性、保温隔热性及特殊特性。在设计上,自动驱动系统可以隐形嵌入扇形材,保证功能和美观。

此外,复式楼坡屋顶在装修完毕后加防护窗、防护门,如果坡屋顶阳台玻璃没有护栏,也一并加上;注意日常开启坡屋顶天窗,过长时间门窗紧闭会导致开启困难或开启后变形等问题

窗骨架

自动排烟天窗骨架采用不同规格空腹薄壁方钢,骨架结构满足使用地区风荷载、雪荷载和抗震等级要求,严格按照软件进行结构荷载验算,充分考虑使用地区风荷载较大的气候条件及抗台风性能。

 二、防腐处理

天窗骨架表面防腐采用热镀锌防腐处理,热镀锌量达275g/㎡,骨架焊接缝作两道环氧富锌底漆、两道环氧云铁中间漆,两道热喷锌面漆,确保骨架防腐能力满足抵抗沿海地区潮湿含盐分空气的腐蚀。

圆拱型电动采光排烟天窗

 三、FRP采光板

天窗顶部防雨板采用双层1.5mm厚的FRP采光板,外层板采用,内层板采用通用型,品牌按招标要求,采光板材表面覆抗老化薄膜或抗老化胶衣。天窗侧面窗扇采光板和端侧采光板采用

1.5mFRP采光板。

 四、天窗零部件

1、天窗窗扇型材采用专用铝合金型材,型材强度满足抗风荷载要求。

2、天窗收边板、泛水板等采用0.6mm镀铝锌本色钢板,镀铝锌。

3、窗扇启闭采用机电一体化电动推窗器,品牌选用大品牌。

4、天窗联接钉采用和防腐涂层自攻自锁螺钉。

 五、自动排烟天窗几个型号中上开式与滑动式自动排烟天窗尺寸较小,宽度一般不超过2000mm,侧开式自动排烟天窗尺寸则可以做到6000-9000mm甚至更大,通风、采光、排烟效果良好,自动排烟天窗已经广泛应用在全国各地的各行各业。

信阳三角型排烟天窗六大优势图

精选原材
注重细节
工序严控
价格实惠
厂家直销
支持定制
信阳三角型排烟天窗产品展示图





信阳三角型排烟天窗公司介绍图
亿利达通风设备有限公司
10年以上信阳三角型排烟天窗生产经验

亿利达通风设备有限公司致力为客户提供更、更环保、规格更齐全、品类更、工艺更精湛的优质 河南信阳三角型排烟天窗

点击查看亿利达通风设备有限公司的【产品相册库】以及我们的【产品视频库】

您是想要在河南省信阳市采购高质量的通风天窗【消防排烟天窗】质检合格出厂产品吗?亿利达通风设备有限公司是您的不二之选!我们致力于提供品质保证、价格优惠的通风天窗【消防排烟天窗】质检合格出厂产品,品种齐全,不断创新,致力于满足广大客户的多种需求,联系人:刘子琦-18365950663,QQ:3401171891,地址:《长江路与外环路口路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