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算审查结算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根据经过多部门竣工验收而终确认的工程量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审查结算工程量的计算。工程量计算的是否准确直接影响着分包工程的计价。因此,在审查工作量时应正确划分项目,按照施工图的设计说明和 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实事求是的反映真实工程量。审查定额子目套用和费率计取的正确性。首先,检查子目列项的名称、规格、计量单位与地区估价表是否一致,定额换算是否准确;其次,查看定额所列工程内容,检查套用的定额是否重复、高套或错套。审查取费标准或综合单价及费率与分包工程合同价格条款约定是否相符,综合费率是否准确,综合单价是否正确,套用综合单价的工程内容是否重复、交叉、错列。

时效性是建筑工程预算的基础特性,由于事前预算和事中预算弱化,各项预算工作无法及时落实,预算结果欠缺准确性,容易在合同签订、招投标等环节集中爆发风险。预算法规体系是与预算有关的各项法律、条例、细则的整合,作为预算的基本依据,预算法规体系的完整度影响预算效率和质量。预算在工程预算中忽视预算法规的制定和调整,导致预算法规体系不完整,对预算对象的辨别无据可依,预算资源配置不合理,预算人员无法顺利开展工作。包头工程预算目前对建筑工程预算的理论和实践尚未成熟,还未建立起针对建筑行业的一整套预算法规体系,预算思路落后,部分预算手段陈旧,不符合现行预算要求,在面对复杂问题时无法有效地分析和解决。要杜绝预算过程中预算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情况,需要健全的预算法规体系。然而我国建筑工程预算尚未具备完善的规则体系,削弱了预算报告的权威性。预算信息化建设是新时期预算工作发展的根本要求,要缓解预算人力不足矛盾,提高预算质量,就必须预算信息化水平。我国建筑工程预算仍停留在手工预算阶段,电算化预算进展缓慢,硬件配置滞后,没有确立电子数据预算查询、分析、取证和保密制度,在预算资源共享上还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

工程预算计量原则 (1)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 (2)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 (3)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计量方法计量。 工程预算计量时监理工程师审查的主要附件: (1)《中间计量表》 (2)《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 (3)《检验申请批复单》及有关自检材料 (4)工程质量检验表及|考试|大|一级建造师|有关的质量评定意见 竣工验收资料(由建设单位按单位工程立卷)文件材料(1)工程质量验收申请;(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3)单位(子单位)工程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4)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5)工程质量评估报告;(6)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工程预算的审核依据主要包括: 1、 有关工程建设和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施工图设计项目一览表、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图纸和文字说明、工程地质勘察资料。 3、主管部门颁布的现行预算定额以及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4、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5、费用计算规则及取费标准。 6、预算工作手册或建材五金手册。 7、地区人工工资、材料及机械台班预算价格若有两次以上结算或签订两份以上合同产生两份以上结算时,在分次结算中要注意之前结算与之后结算的工程量衔接,之前结算一定要用文字或图示标(说)明已结范围和位置,之后结算要在结算前先核对之前各结算书已结时间段、位置和范围,避免重复。要求现场工程师在向成本控制中心报送资料中定要注明每次结算的实际施工位置或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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