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延边工程预算必须深入现场进行充分的调研,使预算的内容既能反映实际,又能满足施工管理的需要。同时,必须严格遵守 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令,做到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并注意不断研究和改进编制方法,提率,准确及时地编制出高质量的预算,以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具体讲延边工程预算的编制依据主要包括如下内容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和标准图集。经审定的施工图纸、说明书和标准图集,完整地反映了工程的具体内容,各部的具体做法、结构尺寸、技术特征以及施工方法,是编制延边工程预算的重要依据。现行 基础定额及有关计价表。 和地区都颁发有现行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计价表和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是编制延边工程预算确定分项工程子目、计算工程量、计算工程费直接的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因为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中包括了与编制延边工程预算必不可少的有关资料 ,如建设地点的土质、地质情况,土石方开挖的施工方法及余土外运的方式与运距,施工机械使用情况,结构构件预制加工方法及运距,重要的梁板柱的施工方案、重要或特殊设备的安装方案等。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要加强对工程签证的管理,并且通过签证合同的专用条款与签证原则,对签证工作进行相应的规范,有效促进签证工作效率与质量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延边工程预算的有效控制,确保建设单位投资的性,实现工程建设的 效益。所以,一定要加强工程签证管理,实现延边工程预算的有效控制,保证工程效益的提高。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设项目中,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延边工程预算和提高延边工程预算编制水平,反映工程的实际成本是我国延边工程预算专业人员面前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伴随着我国的经济建设规模的不断拓展,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模式也发生了改变,然而,在延边工程预算上却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将主要阐述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及解决延边工程预算纠纷的有效策略,从而保证延边工程预算的顺利实施。建设工程合同是工程的实现,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是整个延边工程预算成本控制的主要依据。我国工程合同管理运行虽然已过十多年,然而因合同价格条款的不严密,仍然存在不合法的无效合同条款。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的类型主要分为集中类型,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以及可调的价格合同。可调的价格合同是我国长期习惯采用的合同。在工程建设的过程当中,工程的数量以及价格都会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可调价格合同指的就是承包商和发包商双方协定的合同,都具有暂定价的特点。在进行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对于延边工程预算可以不需要通过严谨的核算。然而这样的做法却有一定的缺点,由于在进行合同签订之前没有对延边工程预算进行计算、核定以及控制,造成了在工程施工当中很多不确定因素的出现,这让对延边工程预算的控制由主动变成被动的状态。目前国际上所通用的是固定单价合同,这样的合同能够有效加强延边工程预算的管理。采用这种形式的合同主要的好处有以下几点:能够真正对工程的风险进行分担。通过制定固定单价合同,可以有效促进发包商在准备施工阶段,根据工程的相关特点,分析出可能发生的问题,然后着力制定与相应的管理对策。而承包商也可以提高自身企业的管理能力和综合实力,实现企业的利润目标。由于固定单价合同,合同的双方都能够对自己在建设中投入的资金做到心中有底,从而更加有利于控制工程资金。
延边工程预算按设计图纸进行概预算:由于项目工程体系中存在的不合理流程,使得现实中的延边工程预算概预算往往是在设计图纸之后再进行计算,会产生大量的返工现象。而延边工程预算的往往也只是根据工程设计图纸产出,一旦图纸不规范或者不合理,延边工程预算很难对造价成本进行合理计算。其次,我国的造价体系参考的标准跟新的相对较慢,与市场存在着一定的偏差,同时由于图纸存在这一定的偏差和返工,往往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成本产生较大的偏差。由于在设计过程中,会产生的一定返工,通常对返工的过程进行造价的成本概预算的次数就会增加,增加了人力成本的浪费。延边工程预算一定程度上限制工程设计形式的实现:当限制延边工程预算时,对工程设计的形式和内容及其功能会存在着很大程度上的限制,尤其是功能,可能会有所欠缺,当工程的建设尚未形成模式化的时候,单独的工程设计会成本比机械模式化的成本高,反之,延边工程预算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工程设计的个性化或是模式化。比如普通的正方形钢架结构与鸟巢的钢架结构设计所需的资金就存在一定的差异,造价成本的限制,也使得工程建设模式化,建筑缺乏特色,无法展现工程本身特色。工程设计、概预算、施工等尚未形成合理体系:中国工程建设体系起步较晚,因此存在着很不不合理的地方,同时往往对国外工程建设流程照搬照抄,缺乏合理性,如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预算单位往往不是同一个单位,同时彼此缺乏联系沟通,因此在同一个工程项目上存在着不合理、不规范等问题,往往导致工程重新开始新一遍流程。同时由于先后顺序的不合理,使得工程的前期进度无法迅速化进行,从而导致了人力成本、物力成本的增加,因此,完善工程项目建设流程体系变的尤为重要。完善工程项目建设流程体系:完善工程项目建设流程体系,减少返工现象,实现同步到位,减少人力、物力成本。完善延边工程预算体系,对接现实市场机制,改变设计、施工、申报等单位一体化,实现专业化工程项目建设一体化,完善工程建设专业化,提高建设领域管理,实现工程设计与延边工程预算的合理化与有效性。
工程签证是施工合同和施工图中未包括,且预算定额取费也未考虑的,而实际施工中又确实发生费用的内容,需要做现场工程签证。一般由承包商提出,监理工程师或发包商核实签字批准。工程签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由于不可预见的因素产生的工程签证。如基础开挖时,发现有软弱下卧层等不良地基,需进行换填,这时需发包商现场管理人员核实后工程签证。一般来说在合同当中会就此做出相应的规定,例如因恶劣天气、一周内累计超过8小时的停水停电等造成的工期工程签证、经济工程签证等。由于发包商原因等非承包商原因,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材料、场地、设备资料等造成承包商的停工、窝工、返工而发生的倒运、人员和机械的调迁、二次搬运等损失。与设备安装工程等其他工程交叉作业产生的工程签证。(4)因设计变更等原因造成的工程量的增加,由发包商现场管理人员根据设计人员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进行现场工程签证。(5)对于翻修项目、零星维修项目很难出正规的施工图纸,往往在施工前由承包商提出一套方案,经发包商同意,延边工程预算维修完毕后再按核实工程量进行工程签证。根据FIDIC条款第52条的规定,当合同中有相应的计价项目时,原则上应按其相应项目的合同单价计价。计价时需将变更、签证工程分解或合并成若干项与合同规定相对应的计价项目,根据其完成的工程量及相应的单价变更、签证工程的计量支付。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充分发挥合同价格的作用,有效的避免双方协商单价时的争议以及对合同正常履行带来的影响。当合同单价明显不合理或工程量变化太大时,原则上是只要有损公平原则或出现显失公平的现象,原有的合同单价就应进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