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小品在我国并没有明确的定义一般泛指室内外空间中一切具有美感的、为环境所需、能满足人们某种日常行为而设置的人为小品构筑物,如一樘通透的花窗、一组精美的隔断、一块新颖的展览牌、一盏灵巧的园灯、一座构思独特的雕塑,乃至小憩的坐椅、湖边的汀步等。建筑小品一般都既具有简单的实用功能,又具有装饰性的造型艺术特点:由于其体量小巧,一般不具有可供游人进入的内部空间。
景观小品是景观中的点睛之笔,一般体量较小、色彩单纯,对空间起点缀作用。景观小品集具有实用功能,又具有精神功能,包括建筑小品一雕塑、 壁画、亭台、楼阁、牌坊等;生活设施小品一座椅等。
在环境设计当中体量较小的景观小品同样影响着环境的整体形象,人们不仅要重视景观小品在环境中的位置更要注重它的精神和文化内涵。
庭院装饰性景观小品包括雕塑小品,水景小品、灯光小品及休憩设施灯,具有装饰,点缀及美化作用。庭院景观小品的巧妙运用,可增加庭院灵气,庭院整体氛围 。
景观小品是人们生活中常见、 广泛的造景元素。
这些小品无论是依附于景物或者是相对独立,
均应经艺术加工精心琢磨,才能适合特定的景观环境,形成剪裁得体,配置得宜,小而不贱,从而不卑,相得益彰的园林景致。
景观小品是景观中不可或缺的因素对于点缀风景景观小品艺术美感具有关键作用.为了明确景观小品的设计方式与使用价值根据功能用途对景观小品进行分类介绍总结归纳,景观小品在建造过程中需要遵循的设计原则从生态景观情感经济文化等方面对景观小品的使用价值进行分析.
景观小品常常被忽视其精神功能,粗制滥造、缺乏美感的景观小品往往难以长期留存,也难以在市民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更不要说体现一座城市的精神文化内涵了。由于我区景观小品打造仍处于较为初级的发展阶段,部分的景观小品存在遭受人为破坏、缺乏连片效应的问题,也亟待解决。成功的城市景观小品应该是城市的文化精神的缩影,它们往往兼具了观赏性、实用性、区域文化精神等于一体,既能成为城市文明的重要物质表现,本身又是城市巨大的精神财富,它们张起了文化氛围的巨网,对地方文化的推广起着积极的作用。
景观小品应考虑到功能因素,无论是在实用上还是在精神上,都要满足人们的需求,体现人文关怀。景观小品的设计也应反映它所处的区域环境的历史文化和时代特色。
在景观设计的使用中,我们不能忽视其精神功能,而只是滥竽充数,随意的滥用勿用。
大部分的景观小品都有实用性功能,可以满足人们的使用功能需求,如:路灯可以为人们在黑夜中提供照明;座椅、长凳、各种亭子可以给人们提供休憩的场所;路标与指示牌给为人们提供指引的作用;儿童游乐设施,
可为儿童们提供一个玩耍、嬉戏、娱乐的空间环境;各项健身器材为人们提供休闲、健身的场所。还有一些景观小品,如:景观墙、文化墙、宣传栏等能起到宣传城市文化、人文传统、当地风俗的功能与作用。
景观小品本身就具有很强的装饰性和个性特色,对整个城市景观环境的美化起到了很大的影响,是城市景观环境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起着巨大的作用力。景观小品不仅能体现出景观环境的整体形象,更能够表现出一个城市区域的历史文化与时代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