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工程预算报告
更新时间:2024-11-06 03:41:59 浏览次数:3 公司名称: 集贯工程造价咨询
产品参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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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价格 | 900/套 |
发货期限 | 24小时编制各类工程预决算 |
供货总量 | 5套 |
运费说明 | 电议 |
产品品牌 | 集贯工程造价咨询 |
产品产地 | 承接全国业务 |
对合同内、合同外的审查,二者是统一的,相互关联的,合同外的内容有些是合同内所约定的,有些是依据建筑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所产生的。要求审核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外,扎实做好审前调查工作,充分了解工程概况,工程招标投标文件中与工程结算相关的内容,工程施工的大致过程与主要方法,施工合同中与工程结算相关条款,与工程结算相关的设计变更、施工签证、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深入施工现场掌握 手资料,防止审核人员被送审的结算书面材料所蒙蔽,有效避免虚增项目蒙混过关,造成工程结算价格虚高。舟山做工程预算思路和流程分析侧重于对工程结算造价的舟山做工程预算程序的设置,舟山做工程预算中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纪要等,明确合同价的构成及结算价的调整和扣减项目。特别关注对设备主材提供方的约定及结算金额的约定,对投标预留金的约定,对施工过程中尚不明确的基础土方工程价款的约定和调整,对工程投标报价中特定的取费项目的具体规定和约定,对工程投标报价中限制取费项目的约定,对投标报价分包项目配合费的规定等。
工程预算材料消耗定额的确定方法:现场观察法、试验室实验法、统计分析法、理论计算法。劳动定额的编制方法:技术测定法、经验估计法、统计分析法、比较类推法。工程预算员三步骤:1、首先要学会识图:水、电、暖通、消防工程的图纸识图;2、学习算量,软件算量+手算;3、学习计价,列清单、套定额,学会做概算、预算、结算、审核的造价全流程。舟山做工程预算工程预算投资各阶段包括:1、项目规划阶段(误差大于±30%);2、项目建议书阶段(误差±30%以内);3、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误差±20%以内);4、可行性研究阶段(误差±10%以内)。当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废标,工程预算合同价款调整分类:法规变化类、工程变更类、物价变化类、工期索赔类、其他类。舟山做工程预算工程预结算的编制内容:1、工程竣工资料(竣工图、签证、核定单、工程量增单、设计变更通知);2、竣工结算说明;3、竣工结算汇总表(各单位工程结算造价、技术经济指标);4、各单位工程结算表;5、各种费用汇总表。
预决算发生错误的因由和具体的形态从近些年来公路桥梁相关基建工程的预决算舟山做工程预算实际来看,由于施工单位在经营思想上的错位、基建与投资领域里的法制不够健全、 相关立法滞后、施工企业的预决算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低、设计单位的编制概算方法不恰当、监督的力度不强等种种原因,导致部分施工单位以获得额外利润为目的,于编制工程的预决算过程中人为地去制造错弊。也有施工单位决策人员不具备工程决策人员应该有的高素质,在市场中,他们不能坚持原则,也经常违反职业道德,一心向“钱”看,抱着侥幸的心理为所欲为。这就给工程预决算带来一定的难度,常见的错弊有:①项目变更时计增不计减,定额取费就高不就低,同类定额,套高不套低;定额的标准套新不套旧,取费标准乱等。②工程与金额的计算,故意错大,混淆数字、小数点后移、重复计算、故意出错等。2.2.2舟山做工程预算的方法与技巧采用不同的舟山做工程预算方法与技巧来应对预决算中的错弊达到 的舟山做工程预算效果。通常采用双算双审稽与核对法(审核法、重点审核法)。结合各工程的实际情形进行具体的舟山做工程预算,注意项目审签与重点舟山做工程预算相结合、舟山做工程预算结论通知和处理反馈相结合、企业内部自审和委托舟山做工程预算相结合。在具体的工程中需要舟山做工程预算工作人员能运用舟山做工程预算的各种方法与技巧,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舟山做工程预算水平。
由于舟山做工程预算计价模式是量、价分离,其综合单价可由招标投标或比价法来确定,一般来讲,由于引进了竞争机制,综合单价应该能实际反映出施工企业的真实水平,一旦形成,是不能随意调整的。因此,真实的反映出工程量显得格外重要,舟山做工程预算人员可以把工作重点放在“量”的确定上。审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按照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施工企业提供的舟山做工程预算计价有无缺项、漏项;审查舟山做工程预算子目所包含的工作内容与其它子目所包含的工作内容有无重复之处,即有无大项目中已包含小项目,小项目又重复计价的现象;审查报价文件是否依据《舟山做工程预算计价规则》编制,舟山做工程预算、措施项目清单及其它项目清单是否齐全。必须按照定额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各分部工程量,掌握定额子目中所包含的工作内容,审核工程量的计算单位是否与套用的定额单位保持一致。合同内主要审查合同中所确定的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一般是由施工企业自行确定的,在确定时已考虑了所有因素,其中包括必要的风险费用如施工期间人工、材料价格的变化等。在通常情况下综合单价是不得随意变动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都必须无条件地履行合同确定的综合单价,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如果综合单价发生了变动,须对变动原因进行分析,以确定产生的变动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工程量计价规则》的要求。合同外主要审查在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大的设计变更,其是否造成了综合单价的调整;有无本已包含在合同内的项目又改头换面出现在合同外从而再次计价的现象;在施工过程中或工程完工后是否产生了索赔案件及其依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