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是指在因设计文件或技术规范修改而引起的合同变更,具体来说是指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进度计划变更以及原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新增工程”等。设计变更是工程变更中典型的一种,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纠正设计错误以及为了满足现场施工环境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完善工作,一般由设计单位提出并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变更产生的原因主要有由于设计单位本身的疏忽或对设计规范、工程的使用功能等没有完全理解而造成的设计不合理或遗漏。例如,衡水工程预算在建筑室外工程中没有考虑地基沉降的严重性,只是要求对回填土夯实,有经验的承包商预计在雨水冲刷的情况下,地基沉降会造成建筑入口、室外平台等处混凝土开裂,建议增加配筋,经设计单位核实后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由于市场行情变化或不可预见的地质、天气、环境变化导致原施工图中的材料、结构尺寸或工程做法不能实施,经设计单位核实后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
衡水工程预算与施工方案要相互统一,施工方案是预算编制的必要依据,预算反过来又指导调整施工方案,两者是相互联系的统一体,不可分离编制。施工方案的编制应考虑在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量使报价的水平接近市场的总体水平。在编制时,要多考虑几个可行的方案,然后对各个方案分别进行技术经济分析,选择其中造价完善、造价经济、造价合理的方案,同时考虑其它投标人会采用类似施工方法的可能性,通过比较获得造价后的方案。在投标中,不能出现一些偏离市场一般做法的独特施工方案,这样的方案在市场竞争中是行不通的。将部分费用的项目抽取归类于预备费用中时,在进行清单其他项目的单价分析时,要将该部分的费用正确选择定额及费用标准。在编制预算的时候,一定要以行业定额为依据进行,由于定额是结合各行业、各地区工程特点,经专家测定、归纳总结出来的,具有综合考虑工、料、机消耗水平的特点,是本行业或地区工程造价测定的法定性依据。在选定定额以后,就需要确定有关的费用,费用的选定也要根据当地的有关文件规定进行选取,不宜随意增减费用项目。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招标文件的清单已扣除,否则会造成该项费用的重复计算,虚增造价。
对分包工程合同履行过程的事中审计监督是分包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的第二步。审计的重点是分包工程量计量、施工现场变更、材料使用等审计要素工程量计量的准确性,现场签证的真实性。工程量的大小决定着分包工程的终造价,是确定分包工程预算的根本。工程量的准确性,将直接决定着分包工程的审计质量。事中审计监督就是要突出对分包工程实施过程的审计,强调变更签证工作量的现场审计。内审人员要按施工阶段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施工现场,对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现场丈量和取证核实,落实变更签证确认程序和内容的合理性,是否存在违规签证,虚增工程量,提高分包工程量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对于市政工程来说,预算控制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在实际的预算控制中,市政工程预算控制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且这些因素均具有可变性,终导致工程预算难以控制,导致工程预算控制出现诸多问题。市政工程具有一定的施工周期,且包含了诸多工序,每个工序都需要做好预算控制。本文就从投资决策、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四个阶段对预算控制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衡水工程预算对相关对策进行研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发展,市政工程也得到了飞速发展。市政工程的开展对于改善生活环境、提高城市形象、拉动经济增长具有积极作用。但是,为了满足市政工程建设效益性和经济性目标,对市政工程预算进行控制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基于此,笔者结合多年的工作经验,就目前市政工程预算控制中的问题及其对策展开论述。在投资决策阶段,经常发生概算较实际低的情况,这种情况多由人为因素产生。部分项目在申请立项的过程中,为了增加项目审核的通过率,会压缩工程投资,预留出资金缺口,从而导致概算低的情况发生。在初步设计阶段,工程设计存在较多漏洞,在概算中部分材料和设备的定价与市场行情不符,导致概算不合理,终预算也难以控制。在市政施工的过程中,建设单位经常会提出一些设计中没有的要求,比如增加市政设施、扩大面积、设计标准等,这些要求的增加都会增加成本,使得实际预算超出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