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对招标关键环节强制实行规范化管理,制订了一系列规范化表格,其中评标阶段就有4项规范表格,整个招标过程涉及规范表格共10项,实现了招标过程的可控与受控,做到每个环节都有记录可查,进一步增强了招标管理的操作性,提高了工作效率。据统计,自“招标管理办法”实行以来,共组织招标12次,其中招标项目预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有7个;组织设备材料招标10次,工程招标2次,共涉及招标金额1330多万元,通过招标,终合同确认金额为1260万元,节约资金近80万元,从而有效控制了长沙工程预算,降低了成本,促进了经营管理工作,提高了企业效益。健全了招标机构,局成立了招标领导小组,招标办和招标纪律监督小组,加强对招标工作的管理。我局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经营副局长、生产副局长、行政副局长分别担任副组长的招标领导小组,成员由副总及以上的局领导和企划部主任组成,实现了全局招标工作的统一领导。招标办挂靠企划部,负责项目招标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招标纪律监督小组由纪监、审计人员组成,负责对招标全过程进行监督。由于招标机构健全,有力地促进了招标工作的开展。充实了招标工作人员,加强了招标工作力量。项目招标由招标办组织实施,工作人员主要由企划部主概预算管理、法律顾问及合同管理人员和项目主管部门、纪监室、供应科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人员齐心协力,密切配合,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招标工作顺利进行。组建了评标专家库,保证了评标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劳动人事部与招标办共同组建了评标专家库,库内现有专家49人,其中技术专家39人,商务专家10人。专家的评定是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条件经过严格筛选产生的,首先必须具备三项基本条件,再经过个人申请和部门,由劳动人事部、招标办进行审查, 由招标领导小组批准,从而保证了评标专家库的整体质量,促进了评标工作的客观、公正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