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勘时应根据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的内容,了解当地地方相关材料的价格、材料的来源、分布、运输的路径、运距;附近土源的情况、潍坊工程预算弃土点的距离;施工水电是否可以在附近租借、管线的长度;是否有进场道路、是否需要实施临时便道;是否有搭设大临设施的场地、具体的位置;施工机具的进场路径等,掌握准确的手资料。选择合理材料价的供应商。对进入施工地点的线路有多种选择的,要考虑选取一条方便、就近的原则下的线路。弃土点的选择也要在满足方便运输的前提下,运距造价小的弃土点等等。只有通过以上的选择,投标人做出的标价才会合理,才能具有竞争力 。由于现在的工程项目部分采用固定单价的形式进行报价,因此,投标人在投标前一定要对招标文件中的工程数量进行复核,对其中经计算工程数量与清单中出入较大者或通过现场踏勘及计算分析可能在施工过程中会发生较大变更者,分析其数量的变化大小、变更的趋势等,对上述项目采取不平衡报价法进行报价。这样,投标人的报价可以在保持总体水平不变的情况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获取更大的利润空间。但是,也有业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投标人报价不允许出现太大的不平衡报价,这时投标人应按照业主要求进行报价,不可盲目采取不平衡报价。
工程预算编制规范和标准: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土方与 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
《工程测量基本术语标准》GB/T50123-9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20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按承包合同确定的结算方式确定结算总价,在初审结算书、与承包方核对时依据合同,进行甲供材料、配合管理费及责任扣款等费用的确认、扣除;
时效性是建筑工程预算的基础特性,由于事前预算和事中预算弱化,各项预算工作无法及时落实,预算结果欠缺准确性,容易在合同签订、招投标等环节集中爆发风险。预算法规体系是与预算有关的各项法律、条例、细则的整合,作为预算的基本依据,预算法规体系的完整度影响预算效率和质量。预算在工程预算中忽视预算法规的制定和调整,导致预算法规体系不完整,对预算对象的辨别无据可依,预算资源配置不合理,预算人员无法顺利开展工作。潍坊工程预算目前对建筑工程预算的理论和实践尚未成熟,还未建立起针对建筑行业的一整套预算法规体系,预算思路落后,部分预算手段陈旧,不符合现行预算要求,在面对复杂问题时无法有效地分析和解决。要杜绝预算过程中预算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情况,需要健全的预算法规体系。然而我国建筑工程预算尚未具备完善的规则体系,削弱了预算报告的权威性。预算信息化建设是新时期预算工作发展的根本要求,要缓解预算人力不足矛盾,提高预算质量,就必须预算信息化水平。我国建筑工程预算仍停留在手工预算阶段,电算化预算进展缓慢,硬件配置滞后,没有确立电子数据预算查询、分析、取证和保密制度,在预算资源共享上还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
至于指定基建材料、指定材料供货商,如果在合同中已经明确,也无可厚非。如果在合同中没有加以明确,施工单位又加以认可的话,也不必大惊小怪。不过,一般施工单位心中总是不是很愿意,毕竟材料占了工程预算的60%-70%,其中的利润自然可观。一个是建设单位自己采购的确可以降低成本,另一个有时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的确不过关,如果在合同中没有对于品牌、型号、材质加以明确的话,施工单位采购进来的材料一般都不是很好的。建设单位对这方面加以控制的话也可以理解。因为结算时一般以信息价和市场价调整,而信息价的利润幅度还是又的,市场价又难以把握,就象该文作者自己说的那样,所以建设单位此举说是控制成本也可以理解。作者把这些都看成时不正常的举动,未免太偏颇了。